闸门应确保在发停泵指令后2min内全关,这是确定闸门何时关闭的基本原则,发停泵指令时闸门底缘距底槛的具体距离,也是据此决定的。这当然也跟闭门速度有关,不过这时的闭门速度是正常闭门速度,而不是快速闭门,快速闭门功能仅在事故工况下使用,因为经常性的快速闭门无论对闸门还是对启闭机都难免有一定损伤。这里事故闸门的快速闭门速度之所以要求更快,是因为事故闸门快速闭门时,停泵指令已经发出,时间更为紧迫。
对于停泵时闸门的操作方式,通常会有以下两种不同观点: 一种认为应该在工作闸门关闭的同时发停泵指令,由于普通卷扬机正常闭门速度一般不超过2.5m/min,采用这种方式时,除非闸门孔口高度很小,否则难以确保工作闸门在发停泵指令后2min 内全关。虽然可以采取措施提高启闭机的正常闭门速度,比如通过降低减速器传动比或滑轮组的倍率( 此时需增加电机功率,由于仍为匀速闭门,因此闭门速度不应超过5m/min,而且不应超过离心调速器工作的临界闭门速度,即离心调速器不应投入工作),或者使用变频调速电机(此时闭门速度为起、停慢,中间快,因此闭门过程中速度可以超过5m/min,但同样不应超过离心调速器工作的临界闭门速度) 等方法,但这些方法均会使启闭机成本有较大增加。而且停泵后2min闭门只是一个极限状态,正常停泵时应争取更短的闭门时间,这样会对泵组更为有利。此外,采用这种方式时万一工作闸门发生故障无法关闭,故障信号虽能激发事故闸门的关闭,但此时停泵指令已发出,也很难***事故闸门在发停泵指令后2min内能够全关。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该等工作闸门全关之后再发停泵指令,这样的话闸门又关闭过早,水流对闸门、拍门冲击较大,而且也不利于泵组运行,甚至可能造成水泵电动机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