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部门、地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不力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要实行终身追责,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生态保护划红线,能不能为我们更好留住蓝天绿水,能不能守住我国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风萧萧兮易水寒,众生一去兮不复还!”
这不是豪言壮语,而是送给地球上灭绝动物的墓志铭。在北京市南海子麋鹿苑博物馆,一组长长的多米诺骨牌构成了世界灭绝动物公墓,每一块倒下的骨牌就代表一种已经灭绝的动物。
地球正因为拥有丰富多彩的生命才独一无二地存在着。但我国生物多样性加速下降的总体趋势仍在持续,脊椎动物受威胁比例达21.4%,特有高等植物受威胁比例高达65.4%。
动植物灭绝与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密切相关。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就是要明确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当前,我国各级各类生态保护区域类型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地等保护地数量达10000多处,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8%。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说,尽管进行了这么大规模的保护,但近年来我国生态空间仍不断遭受挤占,生态系统退化严重,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形势严峻。同时,保护地存在空间界线不清,交叉重叠,管理效率低等问题,亟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监督和管理,实现一条红线管控所有重要生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