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规模,应根据确定的设计目标,综合考虑所在路网!规划、公路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车型组成和环境等因素,科学论证并合理确定:
1公路系统由公路使用者、车辆和公路环境组成。通过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应能促进公路的本质安全,提高驾驶人的安全驾驶行为,提升车辆的路用适应性。
2交通安全设施应针对公路不同路段的特点,分别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3.4.2主要干线公路为高速公路,应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设置系统、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线、视线诱导设施、隔离栅、必需的防落网和防眩设施;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其他路段计算净区宽度不足时,应按护栏设置原则确定是否设置护栏;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不同形式的护栏连接时,应进行过渡设计;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出口分流三角端应设置可导向防撞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