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乙方经过对甲方经营理念、产品情形、联合销售、代销、管理能力等多方面考核并表示认同接受,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可发展空间、当地的消费市场状况等各方面的商业环境, 决定代理甲方的独轮电动车系列产品。现经甲、乙双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主体资格:
甲乙双方均为独立经济实体,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双方之间仅存在商务合作关系,在业务上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1-2、合作内容: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 ”品牌独轮电动车,产品的具体型号为ZA01-ZA05.
1-3、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终止代理销售甲方产品时终止。
1-4、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调整和约束。
第二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2-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2-2、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稳定开展,甲方不得随意调整乙方的代理价格;如确因产品成本发生重大变化,不调整价格将会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甲方可对代理价进行相应调整,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对相应情况进行说明;在此通知期限内,乙方若有新的订单,仍应按调整之前的代理价进行计算。
2-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之权利(包括物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完整、无瑕疵,因权利存在瑕疵引起的纠纷,其责任一律由甲方承担。
2-4、甲方应向乙方传授独轮电动车的使用技术,对乙方在使用中的疑问,应及时进行解答,直至乙方完全掌握。在每次发货时,乙方应随货物配送一定数量的宣传册,便于乙方进行市场推广。
2-5、甲方应按时足量发货。不论什么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发货、退换货,缺失零部件的补发等等),只要因货物运输产生了运费,一律由甲方承担。
2-6、甲方须保证其提供之产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质认证文件。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有权对收到货物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有异议的,需在收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并根据不同情形由甲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验收无异议,亦应在收货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答复甲方。
3-2、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确定订单数量,并自主进行市场定价,甲方可对乙方市场定价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3-3、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代理甲方产品。若终止代理,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4、乙方对于在双方合作过程了解到的甲方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资料、专利技术等)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人,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可解除合同。
3-5、乙方需按时付款,拖延付款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发货、验货及收货
4-1、甲方需在收到乙方订单需求的第二天安排发货,物流公司由乙方根据所在地的物流运输情况来确定。若不能送货上门,甲方应通知乙方接收货物,乙方在接到收货通知三日内安排提货,逾期视为放弃此批货物。
4-2、乙方验货标准:产品外包装清洁、无破损,产品清洁、无破损、无划痕,产品零部件无缺失。
4-3、乙方验货后有异议,并和甲方沟通确认后,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相应处理:
4-3-1、产品外包装出现不清洁或损坏,影响产品销售的,乙方可选择在当地自行维修补救,或退回由甲方更换;乙方维修补救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保留相关发票或收据;退回由甲方更换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4-3-2、货物数量不足的,与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在第二日安排补发货物。
4-3-3、产品出现不清洁,或有损害,或零部件有缺失的,乙方可选择在当地自行维修,或退回由甲方维修;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由甲方承担,乙方需保留相关发票或收据;退回由甲方维修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4-3-4、产品规格或型号发生错误,乙方可选择收货进行销售或退回要求甲方更换产品,因退换货物产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4-4、乙方验货后,对于没有异议的货物进行接收。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每次订单下达之后,乙方需先行支付订单总额的20%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首款后安排发货,待货到之后再支付剩余80%的款项。
5-2、若甲方发货数量不足,或因产品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乙方应按无异议货物的总价款减去首款来付清余款。其他款项需等甲方补发货物之后再付清。
第六条、产品的保修、维修及调换
6-1、对于非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损坏,甲方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售后服务,包括维修和退换货,乙方也可自行维修。乙方自行维修的,需保留相应收据或发票,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将相应的维修费及时汇至乙方指定账户,或者在下次支付货款时由乙方进行抵扣,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若进行退换货,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退换货后第二日安排补发货物。
6-2、每件产品的售后服务期限自乙方售出该件产品之日起计算。因为乙方会向甲方进行多批次的采购和对外销售,所以售后服务期限需分件分别计算。
6-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有一些小的零部件缺失和损坏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会尽快安排补发,以满足乙方的正常销售。
第七条:其他
7-1、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 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7-2、不可抗力
因法定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如地震、自然灾害等)影响本合同的执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24小时内告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对方提交无法履行的材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3、风险转移
在乙方验收货之前,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验收货之后,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转移给乙方。
7-4、账户更改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更改往来账户,任何一方需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经通知而随意更改账户导致相应款项未收到的,付款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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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