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带的报废准则:
1. 吊装带被切割、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时,应报废。
2. 吊装带表面严重磨损,异常变形,磨损达到原吊带宽度的1/10时,应报废。
3. 合成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发黄)、表面粗糙、合成纤维剥落、弹性变化、强度减弱式,应报废。
4. 吊装带严重扭曲、变形、起毛时,应报废。
5. 吊装带发霉变质、酸碱shaoshang、热熔化或烧焦、表面多处疏松、腐蚀时,应报废。
6. 吊装带有局部擦伤或被尖锐物体划伤时,应报废
7. 吊装带有横向边缘切断时,应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