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甲烷总烃气相色谱仪
山东鑫之恒非甲烷总烃气相色谱仪基本配置:
GC-7600气相色谱仪 双FID检测器
配高温十通进样阀
总烃柱 甲烷柱各一根
双通道工作站
氢气发生器
空气发生器
氮气钢瓶(氮气发生器)
标气:零级空气
山东鑫之恒非甲烷总烃气相色谱仪系统由一个十通阀,一根色谱填充分析柱,一个双 FID 检测器组成。
以气体进样,通过一个十通阀切换,进入两根并联的填充柱分离,从而通过FID检测器进行分析。
环境第三方优选鑫之恒气相色谱仪,关于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也适用于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HJ 604-2017《环境空气 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代替 HJ604-2011。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当进样体积为 1.0 m| 时,本方法测定总烃、 甲烷的检出限均为 0.06 mg/m3(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 0.24 mg/m3(以甲烷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 0.07 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 0.28 mg/m3(以碳计)。计)样品类型: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
目标化合物: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院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
检出限:当进样体积为 1.0 mL 时,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0.04 mg/m3
定量测定浓度范围为 0.12-50mg/m3
将气体样品直接注入具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别在总烃柱和甲烷柱上测 2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同时以除烃空气代替样品,测定氧在总烃柱上的响应值,以扣除样品中的氧对总烃测定的干扰。的含量、
注入气相色谱仪,分别测定总烃、甲烷。以总烃和甲烷的浓度为横坐标,以其对应的峰面积为纵坐标,分别绘制总烃、甲烷的校准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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