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缝的设置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留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海岸防浪石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边。
(2) 海岸防浪石和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下部。
(3)单向板可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4)扭王防浪石有主次梁的楼板应顺着次梁的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三分之一范围内。
(5)扭王防浪石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三分之一范围内,也可以留在纵模板墙的交界处。
(6)四角锥防浪石缝可留置在漏斗根部及上部或漏斗斜板与漏斗主壁交界处。
(7)一般地坑及水池施工缝可留在坑壁上,距坑底混凝土面300~500mm的范围内。
(8)四角锥防浪石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不应留施工缝,当必须留置施工缝时,可在其间留置垂直施工缝;输送辊道支架基础之间,可留置垂直施工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