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切记:农村露天焚烧秸秆就是触犯法律了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以前的农村田间,一到了小麦、玉米等作物丰收的时候,留在地里的秸秆将被就地焚烧处理,这样非常容易引起火灾,而且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而随着国家对环保的治理,已逐渐没有了露天焚烧的现象。
随着我国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整治力度的不断增强。对屡禁不止的焚烧秸秆行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相关的处罚规定。请切记:农村露天焚烧秸秆就是触犯法律了。
现将与焚烧秸秆的行为关联比较近的规定简叙如下:
1、公民焚烧个人或他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等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2、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对于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故意焚烧地里的秸秆、垃圾,不慎引起火灾,引起火势蔓延,给公共消防安全造成危险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给予行政处罚。请切记:农村露天焚烧秸秆就是触犯法律了。
5、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过失造成前者情形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为了不再将秸秆资源继续浪费,请切记:农村露天焚烧秸秆就是触犯法律了。不要途一时轻松,让这“一把火”带来想不到的处罚后果,和可能发送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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