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F-2/400型空气压缩机技术协议
序 言
VF-.2/400型空气压缩机是我公司引用先进技术并设计、生产的往复活塞式空气压缩机。该机具有耗能少、噪音低、振动小、可靠性高、操作简便等特点。
1 总则
1.1 本技术文件适用于VF-2/400型空气压缩机,它提出了该整套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文件使用的标准如与国家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3 本技术文件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 供方可提供完整的主机设备和辅助系统,并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2 环境条件
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充分满足下列国标环境条件的要求,在下列工作环境中应能稳定、可靠的工作。
1. 温度的使用环境应满足-10℃~+40℃。
2. 相对湿度 100%(标准大气压 环境温度38℃)
3 规范和标准
压缩机的设计、制造及试验应符合国家标准,且不低于下列相应的标准:
Q/BYJ131-1998《一般用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GB//T3853-1983 《一般用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
GB/T4980-1985 《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工程法》
GB/T7022-1986 《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简易法》
GB/T7777-1987 《往复活塞压缩机机械振动测量与评价》
型号 |
VF-2/400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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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空气压缩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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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介质 |
空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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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称容积流量 |
2m3/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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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气压力 |
常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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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排气压力 |
40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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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排气温度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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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功率 |
23KW |
压缩级数 |
5级 |
电机功率 |
45kW |
结构形式 |
V型、活塞式、风冷、飞溅润滑 |
行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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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转速: |
980r/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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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和显示方式 |
仪表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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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方式 |
风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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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方式 |
曲轴、连杆、飞溅润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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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缸: 有油润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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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油牌号 : |
>5℃时,使用DAB150; ≤5℃时,使用DAB100压缩机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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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过滤器更换时间: |
≤400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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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池油量: |
10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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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声压级 |
≤85 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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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烈度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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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动方式 |
联轴器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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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环境 |
环境温度 -10°C~+45°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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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湿度 |
≤98%(标准大气压 环境温度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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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型尺寸 |
2100×1200×1200(m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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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机重量 |
≤2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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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小时 |
10000小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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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寿命 |
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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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5487-1995 《容积式压缩机流量测量方法》
GB/T755-2000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J93-1986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1-1999 《钢制管壳式换热器》
JB4730.1~6-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4 空气压缩机技术描述
4.1 外形及整机描述
4.1.1压缩机主机同附属设备一起,安装在整体底座上组成一个集动力、控制为一体的完整的压缩机组。
4.1.2压缩机通过皮带将驱动机与主机连接在一起,安装于一个由槽钢制造的底撬上。整个机组为固定式,压缩机直接进气。
4.1.4压缩机的排气出口安装有排气阀。
3.1.5 各管路之间的连接采用钢管路。
4.2 仪表及控制
4.1.2.1 所有配套供货仪表及控制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鉴定的合格产品。
5、空气压缩机技术参数
5.1 压缩机技术参数
5.2驱动机技术参数
型号 |
电机 B3 |
功率 |
45kW |
安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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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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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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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速 |
980r/min |
6.1 系统描述
6.1.1冷却系统
冷却系统共有四级冷却器。冷却器为列管式,管内走压缩空气。冷却器采用钢材料,换热管采用钢管。
6.1.2润滑系统
活塞压缩机润滑系统。
6.1.2.1压缩机的曲轴、连杆、气缸、活塞压力润滑。
6.2.6仪表选型:所有的压力表均有不锈钢的取压口,压力表为刻度盘指示;所有的温度表都带有不锈钢保护套,刻度显示。具体选型见下表。
检测项目 |
安装位置 |
显示 |
控制 |
报警 |
关断 |
进气温度 |
温度表/就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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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五级排气压力 |
压力表/就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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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五级排气温度 |
温度表/就地 |
√ |
|||
润滑油压力 |
压力表/就地 |
√ |
7.成套范围
7.1设备供货范围
压缩机主机、电机、冷却器部件、气管路部件、仪表板部件、排污管路部件、仪表管路部件、皮带轮部件、底架、随机配件、专用工具。
2).技术资料供应范围
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8、生产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0天。
9 技术服务
9.1 供方按本技术协议提供技术文件。
9.2 供方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应满足买方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的要求,如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需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所需的补充技术资料,生产制造的图样除外。
9.3 压缩机系统到货时,供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并无偿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由设计和制造原因所造成的缺陷。
9.4压缩机系统安装完毕后,由供方免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开车调试,使其满足性能要求;如因供方制造问题而造成损坏的,供方应无偿恢复到使用状态,费用由供方负责。如因需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需方负责全部费用。
9.5供方负责对买方现场操作人员的培训。需方可派遣操作人员至供方公司进行为期4-5天的技术培训(食、宿全免)。
9.6在运行过程中,如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发生问题,供方在接到买方报修后48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10 性能保证及试验
10.1 检验和监造
10.1.1 供方在发货前应对货物就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应出具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结果和细节的说明。
10.1.2 供方应在合同设备组装、试验和检验时需方有权派遣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组装、试验和检验进行检查。如合同设备的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需方技术人员有权提出异议,表达意见。供方应考虑他们的意见,以保证合同设备的质量。
10.1.3 供方技术人员参加在发运前的检验不能作为合同设备的质量合格的
10.2.1 供方应满足本技术协议所提的技术要求,按本技术协议书所列的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试验。
10.2.2 供方向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设备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10.2.3 供方应具备有效方法,对其承包和委托分包出去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和服务,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对于重要的外购件采购,应事先征的买方的同意。
10.3 性能保证
空气压缩机的性能应当满足上述技术参数的要求。
11 技术文件
11.1 一般要求
11.1.1 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采用国际单位制。
11.1.2 供方提供的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
11.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整个工程进度要求。
11.1.4 供方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有义务及时免费提供,但压缩机的结构图样,零件图样不在此提供范围。
11.1.5 供方提供的其供货范围内系统设备的技术资料数量为:每台设备提供1套书面说明书。
11.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1.2.1 在签定合同后提供的资料
供方在产品出厂时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此:
1) 设备的接口尺寸图。
2) 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3) 设备的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4) 所有仪控设备资料(含说明书、仪表清单、布置图、原理安装接线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