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灯视镜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灯视镜的型式、基本参数、尺寸、技术条件和使用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不大于1.0Mpa、公称直径100~150mm、介质温度0~200℃、最大急变温度不大于180℃的各种规格及型式的带灯视镜。
带灯视镜分类
带灯视镜由视镜和视镜灯组成,型式有带灯视镜(A型)、带灯视镜(B型)、带灯视镜(C)型,视镜本体村料为碳钢、碳钢和不锈钢混合、全不锈钢三种。视镜灯分防腐型和防爆型两种。 防腐型视镜灯占视镜玻璃一半面积,窥视容器内部,防腐型视镜灯规格和视镜配合,有DN100~150三种。 防爆型视镜灯占视镜玻璃大部分面积,窥视容器内部需另安装一个不带灯视镜,防爆型视镜灯规格仅DN100一种,适用于不同规格的视镜。 视镜材料代号:Ⅰ-碳钢 Ⅱ- 不锈钢和碳钢混合 Ⅲ-全不锈钢 视镜型式代号: A型-带灯视镜 B型-带灯有冲洗孔视镜 C型-带灯有颈视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