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筑机电抗震支架-武汉机电管线抗震支架-武汉承重支吊架:1.承重支吊架是以重力荷载为主要荷载的管道固定支撑系统,针对的是管道及设备在重力满负荷运转时将管道敷设在建筑物上的一种固定措施。2.承重支吊架的形式有很多,主要有:单条管道的承重支吊架、门型多管的承重支吊架、电气系统的承重支吊架、风管系统的承重支吊架、各种管道组合的承重支吊架、各种设备的承重支吊架等等。3.目前国内在设计时主要参照的是各种标准图集: 装配式管道支吊架(含抗震支吊架)18R417-2; 金属、非金属风管支吊架(含抗震支吊架)19K112;《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707-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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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单管抗震支吊架生产厂家-依据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第1.0.4条(强条)规定抗震设计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第3.1.6条条文说明规定了需进行抗震设防的内容:①悬吊管道中重力大于1.8kN的设备;②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系统;③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风管系统;④对于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第3.1.8条规定穿过隔震层的建筑机电工程程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或其他方式,并应在隔震层两侧设置抗震支架。第4.1.2.1条规定8度、9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排水立管直线长度大于50m时,宜采取抗震动措施;直线长度大于100m时,应采取抗震动措施。第4.1.2.3条规定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当其采用吊架、支架或托架固定时,应按要求设置抗震支承。第5.1.2.4条规定锅炉房、制冷机房、热交换站内的管道应有可靠的侧向和纵向抗震支撑。
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大于等于300mm的单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门型抗震支吊架。第5.1.3.3条规定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0m的风道可采用抗震支吊架。第5.1.4条(强条)规定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第5.1.5.4条规定重力大于1.8kN的空调机组、风机等设备不宜采用吊装安装。当必须采用吊装时,应避免设在人员活动和疏散通道位置的上方,但应设置抗震支吊架。第6.1.1条规定内径大于或等于25mm的燃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管道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规定。第6.2.8条规定在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物内,燃气管道应根据建筑抗震要求,在适当的间隔设置抗震支撑。第7.1.2条规定内径不小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不小于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均应进行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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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单管抗震支吊架-武汉组合管道抗震支吊架-湖北武汉机电管线抗震支架-武汉门型多管抗震支吊架报价-机电系统在日常的工作时,管道在重力满负荷运转时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将管道固定在结构上是整个机电系统能否正常运转的关键;当突发地震时,机电系统管道在设防烈度的地震作用下能否保证不跌落,以及有些生命线系统(如:消防喷淋和防排烟系统)能否保证正常运转,也是关乎到保障人们生命财产的重要因素。而合理的使用承重支吊架和抗震支吊架就能够将这些管道系统合理的、安全的布置在建筑物中。如下图:本文将对两种不同的支吊架从概念与作用、工作原理等多方面进行阐述,使大家能够直观的了解两种支吊架的区别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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