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碰巧家里没电了,正准备出门到营业厅交电费,儿子告诉我支付宝也可以缴纳电费了,感觉真的很方便,以后足不出户就能把事办了。”9月3日,甘肃庆阳安居工程居民张海霞用支付宝第一次缴纳电费后高兴地说。
今年以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和甘肃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快推进“互联网+”营销服务模式,全面优化供电服务体系,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趟不跑 体验优
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新能源消纳、超低排放改造、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湖北8月末将消纳西藏水电4000万千瓦时
8月19日,9万千瓦时西藏水电电力通过“电力天路”(川藏-川渝-渝鄂通道)再度送入湖北电网。按照交易合同约定,至本月末湖北电网将消纳4000万千瓦时西藏水电。这是继去年4月1日首次“藏电入鄂”后,雪域高原的绿色清洁能源今年再度落地湖北。
近年来,由于西藏水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大力开发,清洁能源比重不断增大,但受制西藏电网夏丰冬枯的季节负荷特性、本地消纳能力有限等因素,丰水期电力消纳矛盾突出。为支持藏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响应国家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电力援藏”的各项要求,在国网总部及华中分部的大力支持下,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交易中心与西藏电力交易中心签订了2018年西藏富余水电送湖北框架协议,约定送电电量8000万千瓦时,送电时间为7月~9月。受藏中联网工程施工影响,前期川藏联络线暂时停运,为发挥藏电作用,提高迎峰度夏期间湖北电力供应能力,国网湖北电力积极协调,在华中、西南分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采取川电置换藏电方式,前期已购入藏电指标西南水电1400万千瓦时。川藏联络线恢复运行后,湖北电网将按合同约定将西藏水电消纳到位。
甘肃上半年新能源外送电量同比增长54.67%
近日,据甘肃电力数据统计,上半年,甘肃电力省内售电量完成428.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43%。甘肃电力积极探索火电与新能源打捆比例,不断扩大外送规模,实现外送电量139.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9%,其中,新能源外送电量71.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67%。今年上半年,甘肃电力还大力实施新能源现货交易,共组织1896笔新能源现货交易,成交电量23.5亿千瓦时,占国家电网公司范围内电力现货交易的47.22%。有效降低新能源弃风弃光率,今年上半年双弃率同比下降14.42%。
江西上半年电动汽车充电量同比增长10倍
近日,据江西电力数据统计,2018年江西电动汽车充电业务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仅上半年充电量达23.1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近10倍。
据悉,江西省政府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以南昌为核心,辐射上饶、赣州、九江、赣西4个片区,全力推进“一核四片”整车制造集群建设。江西电力主动响应,积极做好充换电站及其电网配套设施建设,扩大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覆盖面。自江西省实施“十城千辆”示范工程以来,江西电力累计建成充换电站114座,其中商用车换电站8座、充电站2座;乘用车城市快充站10座、高速快充站94座,充电桩908台;建设省级示范点18个,充电桩159台。此外,相关配套服务同步跟进,江西省已建成投运省政府充电设施运营平台,目前该平台监测充电桩总数2561台,基本实现监测全覆盖。
云南电网将打造全省统一充电服务平台
今年以来,甘肃电力切实提升服务响应速度,及时解决客户的用电难题,大力推进“互联网+营销服务”,加强电网与客户间的智能交互,努力实现简单业务“一次都不跑”,复杂业务“最多跑一次”,着力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便捷性。
“好多用电问题只要@群主就能得到答复,操作流程有截图,解释说明很清晰,抢修服务也是随叫随到!”渭南供电所台区经理刘永恩介绍说。在简化业务受理流程的同时,甘肃电力深入实施供电服务“心连心”工
程,充分发挥台区经理在优质服务中的作用,在各供电辖区普遍建立“电力服务微信群”,强化工作人员与客户的联系沟通,第一时间解决客户在用电过程中的疑问和困难,随时随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温馨的一站式服务,不断增强客户的服务感知度。
无缝对接 助力地方发展
“我们开工在即,开工前施工设备必须用上电。供电公司急我们所急,提前为我们办理了临时用电,我们发自内心地感谢!”甘肃令牌房地产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感激地说。武威供电公司接到该公司临时用电申请求后,当天便赶赴现场,在仔细勘察后,立即协调营销部、发策部、运维部、经研所、调控中心等技术人员规划供电用电方案,帮助客户降低用电成本。
长期以来,甘肃电力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强化资源整合、深化组织变革、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着力构建现代服务体系,实行“快捷、便捷、高效”服务。根据企业特点、用电负荷等情况,为企业开具差异化用电方案。对涉及企业的用电报装申请,开辟“绿色通道”,跟踪做好电力保障工作,确保企业早用电、早投产、早收益。为加强农村燃气行业监管,保障农村燃气工程质量,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指导用户安全用气,确保农村燃气持续、稳定、安全运行,促进河南省城乡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南省农村燃气工程技术与管理导则(试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文件中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燃气设施建设,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农村燃气设施;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燃气投资企业或者经营企业,并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市辖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园区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及村委会不得与燃气企业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也不得授权其组成部门与燃气企业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