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吊车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分析
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吊装设备正确使用的步骤
1、设备的进场、上排 :在各项准备工作完全做好的情况下就开始组织设备的进场、上排和吊装工作了。
2、吊装前的准备工作:设备在吊装前必须做好全面仔细的检查核实工作。检查设备安装基准标记、方位线标记是否正确;检查设备的吊耳是否符合吊装要求。
3、吊装索具的系接:主要包括滑车挂上吊耳、电动卷扬机的拉力试验和方位调整、拖排牵引和拖尾系统的设置等。
4、试吊:试吊前检查确认;吊装总指挥进行吊装操作交底;布置各监察岗位进行监察的要点及主要内容;起吊放下进行多次试验使各部分具有协调性和安全性;复查各部位的变化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