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48/EC要求,欧盟CLP法规((EC) No 1272/2008)中的致癌、致畸或生殖毒性物质(CMR)不应使用在玩具中。而甲醛(CAS No. 50-00-0)被分类为致癌物质1B类,但并未列在玩具法规附件II的附录C中,按照2009/48/EC的第III部分,在玩具产品中甲醛可以达到1 000 mg/kg的含量。然而根据WHO的数据,这样的限量并不能保护儿童的健康安全。
实际上,早在2018年12月18日,欧洲委员会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了草案,该指令草案规定了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玩具材料中甲醛的特定限量。该修正案将根据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II的附录C进行。征求意见期至2019年2月16日。随后一直没有正式指令发布出来,直至本次(EU) 2019/1929指令的发布。
欧盟玩具安全标准:
第一部分:物理及机械性测试
第二部分:易燃性测试
第三部分:重金属测试
94/62/EEC:包装物料重金属测试
EN 50088电子玩具安全测试
EMC电磁兼容安全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