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术语定义和实际内涵,我认为检定应主要用于有法制要求的场合,对无法制要求的场合可根据条件自由选用;校准主要用于准确度要求较高,或受条件限制,必须使用较低准确度计量器具进行较高测量要求的地方;校验主要用于无检定规程场合的新产品、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要求较低的计量检测仪器及用于检验的试验硬件或软件。新产品、专用计量器具也可用于虽有检定规程,但不需或不可能完全满足规程要求但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场合。
在按ISO9000系列标准进行质量认证和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及日常计量工作中,目前对这三种方式的理解和要求十分混乱,主要有三种错误倾向:一是将新形势下的要求笼统地套成检定和依法管理;二是不顾国情,机械地套用ISO有关标准词句,无法与现实对应;三是无视检定、校准、校验的区别,相互代用混用。
我认为,在与国际接轨中,既要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又要敢于坚持自己的长处。具体地说,对国家规定强检的,应依法实施强制检定,对强检方法、范围,国家也应根据发展及时调整;对强检以外的,应允许企业根据不同需要和条件采取检定、校准、校验、测试、比对等形式。在目前一般情况下,应首先选用检定和校准,以利过渡。当必须采用其它形式时,也应尽量利用已有检定的成果和经验,在已有检定规程时,尽量在原规程基础上裁剪和/或修改,只有在无规程时才需单独制定有关文件。要注意这些形式应按一定规范有步骤地逐步实行。
此外,实际中还应特别注意,在使用有关术语时,应尽量保持与有关定义标准规定的或普遍约定的术语、含义以及客观实际相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混乱。
要做到这些,应首先取得对有关术语理解和应用的一致性。而要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则不仅需要广大计量人员的努力,更需要政府计量部门及时研究和调整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宏观规范和指导。
供方对实施的所有确认都应制订和使用文件化地确认程序。
供方应保存全部有关测量设备的牌号、型号、序号或其他标识记录。这些记录应证实每一台测量设备的测量能力。任何校准证书和其他有关性能的资料都应该是随时可用的。
不合格设备是: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显示不正常,功能出现了可疑,超过了规定的确认间隔,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都停止使用、隔离存放,作出明显的标签或标记。
不合格设备应在不合格原因已被排除并经再次确认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在调整或修理前,如果校准结果表明,该设备在以往的测量中出现了明显的误差风险,供方应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供方应保证所有测量设备都牢固耐久地用标签、代码或其他标识标明其确认状态。确认中的局限性或使用中的限制也应标在设备上,当标签和代码不适用或不适当时,应制定有效的代用程序并形成文件。
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稳定性、用途和使用情况,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对其进行确认。确认间隔应使设备在使用中可能发生重大准确度变化前进行再确认。根据确认前的校准结果,如果有必要,应缩短确认间隔,以保证准确度不变。
在确认的适当阶段,应对测量设备上能影响其性能的可调部位进行封缄或采取其它的防护措施,以防未经授权人员的改动。封缄的设计应使一旦改动即出现明显的痕迹。
供方确认体系应提供这种封缄的使用规范以及封缄已经损坏或脱落的设备的处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