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珍老人今年96岁了,曾有一子在越南自卫反击战中牺牲,余某珍老人也因此享受到国家对烈士亲属的优抚政策,现在每年可以领取2万元左右的抚恤金。几年下来,余某珍老人的存折上便有了几万元的存款。但是,就是这存折上的几万元,给这个家庭引来了一系列的纠纷。
财务管理不透明 兄妹反目弃老母
余某珍老人现有一子三女,按农村风俗,父母年老后都随儿子生活。余某珍老人也就随仅有的这个儿子生活,其每年的抚恤金也由儿子保管支配。
后来,儿子全家搬到了城市里居住,觉得无法照看老人,便将老人留在了一个亲戚家里生活。三个姐妹知道后,认为自家兄弟没有照顾好年迈的母亲,便将母亲接走了。
接走之后,却想起母亲的抚恤金存折还在兄弟那里要兄弟交出存折,兄弟又因为姐妹未经商量就接走母亲而耿耿于怀,兄弟姐妹之间为此发生了矛盾。姐妹认为兄弟把管着母亲的抚恤金而不尽孝道,兄弟认为姐妹不是真心尽孝而是为了争夺抚恤金,子女间的矛盾由此引发,进而几个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互相推诿。
姐妹起诉告兄弟 法官巧妙化心结
余某珍老人随三个女儿生活期间,其子杨某未回家探望过,也未将存折交给三姐妹。为此,三姐妹提起诉讼,状告兄弟不当得利,要求其交出存折,返还已取走的4万元余元抚恤金。
诉讼过程中,余某珍老人的身体也越来越差。三姐妹觉得母亲恐不久与人世,担心母亲死亡后,作为唯一的儿子不处理后事而给三姐妹带来负担,便极力要求法院务必通知到杨某回来应诉。双方的矛盾从争夺抚恤金转移到余某珍老人的赡养问题上来。
审理中,经多次沟通,并通过给杨某的儿子做工作,最终将杨某传唤到庭。因该案系家事纠纷,余某珍老人也到庭参与,为避免兄妹之间的剑拔弩张引起老人的伤感,承办法官当庭决定调解处理。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了四兄妹内心的真实想法和家庭状况后,发现大姐家庭经济较差,母亲这一年半以来一直在大姐家生活,由大姐在照顾。大姐有继续照顾母亲的愿望,但前提是母亲的抚恤金要由她保管支配,另三兄妹经济条件较好,但从照顾老人方面考虑又有些具体困难。于是承办法官因势利导提出由大姐继续照顾母亲,抚恤金按钱随人走的原则由大姐保管支配。涉及老人的疾病和死亡后的丧葬费用等由另三兄妹平均分担的调解意见。通过给四兄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耐心细致的作工作,最终四兄妹按承办法官的调解意见达成协议。
承办法官感言:不忘初心护民利 用心工作彰公信
群众利益无小事,家事审判案件中,都是婆婆妈妈的纠纷,但每一件案件都涉及家人之间的情感。法官如果一味的只用冰冷的法律解决问题,收到的效果反而不能彰显法院的公信。
本案中,如果承办法官若只是简单的开庭审理,法庭上兄妹间肯定会大吵大闹,将内心的愤懑发泄到对方身上,而余某珍老人看到这一幕也一定很伤心。然而通过调解,让双方能心平气和的将心中的怨言适当发泄出来,将心结打开,案件的处理也就事半功倍了。
所以,作为法官,面对一个个家事案件时,多考虑一下当事人的情绪,多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出发,多一点耐心,本着化解纠纷,彰显法院公信力的工作初心,方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