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本规范书适用于大唐国际陡河发电厂#3-#8锅炉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稀释风机, 包括稀释风机的本体(不含电机)、辅助设备及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供货、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是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协议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卖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1.1.4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
1.1.5卖方对稀释风机的本体、辅助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凡在卖方供货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卖方至少要推荐2至3家生产厂家供买方确认,但技术上均由卖方负责归口协调。
1.1.6在签订合同之后,到卖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买方有权提出因协议、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卖方应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1.7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协议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卖方及时书面通知买方进行解决。
1.1.8如买方有除本技术协议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供需双方讨论、确认后,载于本协议书。
1.1.9如未对本技术协议提出偏差,将视为卖方能满足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各种要求。若有偏差(无论多少),卖方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 “差异表”中。
1.1.10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卖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且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
1.1.11所有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计量单位(SI)制。
1.2.1.1厂址概况
陡河发电厂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东北郊,陡河水库西岸、水库新村和陡河水库副坝之间,距唐山市约18km。厂区海拔高度约38~40m。
1.2.1.2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大唐国际陡河发电厂#3-#8锅炉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及系统(含尿素系统及装置),以下简称脱硝系统。在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锅炉工况(BMCR)、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脱硝效率不小于80%。
一、二期两台机组已经关闭,现役机组为二、三、四期共六台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300MW,其中二期为2×250MW燃煤机组(#3、#4),三四期均为2×200MW燃煤机组(#5-#8),二、三期于2008年6月加装脱硫装置,四期于2004年加装脱硫装置。
气象条件
项 目 |
统计结果 |
单 位 |
统计年限 |
年平均气温 |
11.5 |
℃ |
1957-2004 |
极端气温 |
40.1 |
℃ |
1957-2004 |
极端气温 |
-22.7 |
℃ |
1957-2004 |
平均气压 |
1013.7 |
hPa |
1957-2004 |
极端气压 |
1045.3 |
hPa |
1957-2004 |
极端气压 |
980.4 |
hPa |
1957-2004 |
平均相对湿度 |
62 |
% |
1957-2004 |
年降雨量 |
1005.2 |
mm |
1957-2004 |
冻土深度 |
72 |
cm |
1957-2004 |
平均风速 |
2.4 |
m/s |
1971-2000 |
10分钟平均风速 |
20.0 |
m/s |
1971-2000 |
积雪厚度 |
22 |
cm |
1957-2004 |
日平均气温≤5℃日数平均值 |
12.6 |
d |
1957-2004 |
日降水量 |
179.2 |
mm |
1957-2004 |
地震烈度
地震基本烈度为8。
运输
电厂燃煤铁路专用线由京山线古冶车站的下行编组站接轨,专用线全长15.47km。电厂进厂主干道与唐山市郊公路网衔接,可通过京沈高速公路到达天津、北京,交通十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