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 质量文件
稀释风机的主要零部件如转子,转子外壳和端柱,轴承箱,密封系统等按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功能检查和试验,以保证设计和结构满足本协议要求。
卖方应提供所有材料和零部件的质量保和/或复检试验报告。采用材料的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及内在质量必须符合图纸及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充分考虑耐腐蚀性能。
卖方应在设备出厂发运的同时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质量文件和技术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产品检验合格;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各项有关实验结果;
·按有关标准提供电气试验结果。
·质量控制计划
·质量检查计划
·安装、使用、维护手册
·本体设备及附属设备总图及相关的部件图
·焊缝的无损检测报告
·进口设备及附件的原产地证明
1.4.1 稀释风机组装前应从每个零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
1.4.2 设备出厂前卖方应喷涂二层底漆、二层中间漆及一道面漆,另二层面漆由卖方在现场完成,面漆颜色应由买方确认。
1.4.3 设备包装前应凃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1.4.4 所有油漆均应采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
1.4.5 设备标志
1.4.5.1 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并有标识。标识应包括设备及附件的KKS编码,编码由买方提供。
1.4.5.2 铭牌应安装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1.4.6 设备应适合运输和安全要求,并应标上相应的符号后方可发运,以免运输过程中造成设备的变性和损坏;由于包装不当而造成的损坏,有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1.4.7 临时支撑应有醒目标示,安装后应立即拆除。
1.4.8 所有零部件都应有保护装置和措施,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以及杂物等进入零部件内。
1.4.9 凡是电子、电器和仪表,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和保管期间的安全、无损,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使设备受潮和进水。
1.4.10 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