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料直径不得超过规定,工件必须夹持牢固。 带锯条松紧应适当,速度和进给量必须恰当。 铸铁、铜、铝件不加切写削液,其它均需加写削液。 切削途中锯条断裂,调换新锯条后,工件必须翻身重新锯,锯弓放下时应缓慢,不得冲击。 切削过程中操作者严禁离开岗位,严禁带手套操作。 每班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打开防护罩,清除被带入锯轮周围的切屑,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及周围清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