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电缆的新标准:
2009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煤矿用电缆》,标准号MT818-2009,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过渡期一年,2011年7月1日,凡不按该矿用电缆标准生产的产品将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矿用电缆最新标准中去除了原来标准中不适用的一些矿用电缆型号,并将原标准《煤矿用阻燃电缆》更名为《煤矿用电缆》。天津市电缆总厂生产的矿用电缆产品均按行业标准生产,质量上乘,欢迎新老客户选购。该标准分为13个部分:第一部分:移动类软电缆一般规定;第二部分:额定电压1.9/3.3KV及以下采煤机软电缆;第三部分:额定电压1.9/3.3KV及以下采煤机屏蔽监视加强型软电缆;第四部分:额定电压1.9/3.3KV及以下采煤机金属屏蔽软电缆;第五部分:额定电压0.66/1.14KV及以下移动软电缆;第六部分:额定电压8.7/10KV及以下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软电缆;第七部分:额定电压6/10KV及以下移动屏蔽软电缆;第八部分:额定电压0.3/0.5KV煤矿用电钻电缆;第九部分:额定电压0.3/0.5KV煤矿用移动轻型软电缆;第十部分:煤矿用矿工帽灯线;第十一部分: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第十二部分:宝宝电压1.8/3KV及以下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第十三部分:额定电压8.7/10KV及以下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质量保证承诺声明 |
一.按GB/119002-94-ISO9002:94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健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必保达到合同规定的产品标准要求。(包括国际、部标、企标和技术协议等) 二.保证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1.准确、真实地向用户介绍产品结构、性能、特点和用途。 2.在安装和使用我厂提供的产品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接到用户的反馈后,市内24小时到达现场,市外48小时派出服务人员,或给予满意的答复。对确属我厂产品质量问题的及时给予修复,不能修复的给予换货或退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