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15日,唐山市政府网站发布《唐山市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及整改措施清单》等系列文件(以下简称“系列文件”)指出,2019年唐山市将实现压减炼钢产能1006.75万吨、炼铁产能804万吨、煤炭产能50万吨。唐银、天柱、华西、国义、春兴、新宝泰等钢铁企业和唐山热电搬迁项目开工建设。
系列文件还指出,唐山市钢铁企业达40家,生铁和粗钢产能分别为1.28亿吨/年、1.34亿吨/年,分别占全省的52.6%和56.1%。唐山市亟待进一步加大压产能、调结构力度。唐山市确定到2020年将钢铁产能压减到1亿吨左右,钢铁企业减少到30家以内,城区及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内钢铁企业完成搬迁改造。
按照部署,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唐山市钢铁企业将通过整合搬迁一批、迁出转移一批、关停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等四个一批,确保全市现状钢铁产能到2020年压减到1亿吨左右,钢铁企业减少到30家以内。
(一)整合搬迁一批。着力推进城区(县城)及周边等环境敏感区钢铁企业搬迁改造。目前,全市已有8家钢铁企业启动了整合重组搬迁改造工作,完成搬迁后,钢铁冶炼厂点将由原位于城区(县区)周边的8处,整合到沿海地区的4处。目前8家钢铁企业均已制定了退城搬迁方案,按照2020年6月底前,8家钢铁企业原址关停、新建项目投产的时间节点,逐项目排定了工作推进计划,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确保按时完成退城整合搬迁工作。
(二)迁出转移一批。积极推动钢铁企业整体迁出唐山市或向市域外转移部分钢铁产能。目前,已有3家钢铁企业初步确定迁出唐山市,将钢铁产能转移到其它地市,唐山市对此予以支持,正在积极协助迁入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钢铁企业顺利迁出唐山市。
(三)关停退出一批。鼓励钢铁企业退出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对规模较小、减量置换后不具备满足新上产能装备条件的钢铁企业,在完成产能压减任务的前提下,其产能指标可通过产能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交易,获得资金用于企业职工安置和转型发展。
(四)改造提升一批。全力推进钢铁企业100吨以下转炉、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实施装备升级减量置换改造,确保到2020年全市钢铁企业100吨以下转炉、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全部完成减量置换升级改造,未完成升级改造的装备就地关停取缔。目前,全市14家具有此类装备的钢铁企业,均已制定了压小上大减量置换方案,将确保2020年6月底前完成减量置换项目建设,同步拆除置换装备。唐山市将提高装备升级项目的钢铁产能置换比例,以完成产能压减任务。
据了解,2018年河北省共压减炼钢产能1230万吨、炼铁产能1087万吨,钢铁“僵尸企业”全部出清,列入年度计划的28家重污染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2019年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9年河北将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关小促大、保优压劣,推动总量去产能向结构去产能转变。报告提出,河北2019年内将再压减钢铁产能1400万吨、煤炭1000万吨,实现张家口、廊坊钢铁产能退出。
系列文件还指出,唐山市将推进钢铁企业向铁路沿线布局,实现钢铁大宗原燃料、钢材成品由公路运输为主改为铁路、港口联运为主,2019年建成16家重点钢铁企业铁路专用线。此外,唐山市还发文指出,2020年底前,全市钢铁企业铁矿石运输实现“公转铁”,逐步取消钢材成品等大宗货物公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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