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热轧或高频焊接H型钢或以钢板拼装焊接的立柱主体,以及立柱的底板、加劲板等,应符合《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结构用高频焊接薄壁H型钢》(JG/T1137)、《碳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有关规定,并应具有机械性能和化学成份的合格保证,对重要的承重结构还必须对材料进行冷弯试验。对质量证明文件有疑义、质量证明文件不全及质量证明书中项目少于设计要求的金属材料,应进行取样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为确保H型钢立柱焊接质量,对手工焊接、半自动或自动焊接以及CO2气体保护焊用的焊条、焊丝、焊剂做出规定,所选用的焊条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匹配同时为了保证焊接材料的质量,进入施工现场的焊接材料应符合产品标识标注的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批号和检验号、规格、净重或根数、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制造厂名称,应有根据实际检验结果出具的质量证明书。如有异议应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